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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3日 星期五

在黑暗中漫舞(Dancer in the Dark)

導演:拉斯.馮.提爾(Lars Von Trier)
演員:碧玉(biork)

丹麥 / 2000年 / 140分鐘
禮讚:第五十三屆坎城影展金棕櫚獎、最佳女主角
即將失明的母親為了治療兒子的眼疾,連自己的生死都不在意了…

◎ 劇情簡介
     

  莎瑪因遺傳的關係罹患了弱視症,不久視力將會全部喪失而目盲。為了不讓兒子小金步上她的後塵,莎瑪費盡千辛萬苦從捷克移民到美國,每天日夜加班地工作存錢,好讓小金到醫院去作眼疾手術。

  莎瑪的房東比爾是一名警察,他的妻子琳達人雖不壞,卻只知一味花錢,使得比爾倍感生活的壓力,有一次還向莎瑪借錢,但莎瑪表示這些錢是要留給兒子小金的手術費用而拒絕。比爾發現此時莎瑪幾乎已經全盲,但依然瞞著工廠繼續工作;甚至在好友凱西的幫助下加了大夜班。

  傑夫非常喜歡莎瑪,但莎瑪卻不敢接受他的愛意,因為她唯一關心的事就是趕緊存到足夠的錢讓兒子手術。然而這一天當她回家時卻發現存放在餅乾盒的錢共兩千零五十六元一角全部不翼而飛。

  莎瑪知道是比爾拿走的,當她去理論時比爾一方面求她原諒;一方面卻拿槍要莎瑪殺了他。琳達見丈夫受了傷急急外出報警,而著急的莎瑪為了取回那些錢,竟在比爾的誘導下用保險箱的抽屜打死了比爾。

  莎瑪急急將錢送到醫院,醫生可憐她的處境,答應讓她的孩子去手術,而莎瑪為了不讓事情曝光遂將小金的名字改為諾維。

   莎瑪終於被逮捕,也被起訴,她堅持拿走的錢是她所賺的。但比爾為了掩飾自己的無能與窘境,生前就向妻子謊稱莎瑪曾引誘他,於是在法庭上提出了指控。而莎 瑪為了掩飾她拼命賺錢的真相遂向人表示是為了寄錢回去給在捷克的父親,而她也天真地以她所知道的傑克踢踏舞大師奧瑞德.諾維當作自己的父親,並且也在法庭 上作了證,沒想到檢方竟然在加州找到早已投奔到美國的奧瑞德出庭,在他的否認下更讓陪審團確信莎瑪的罪行。

  被判死刑的莎瑪雖然獲得新律師翻案的承諾,但當莎瑪知道是以兒子眼疾手術的錢當作律師費時,莎瑪寧願放棄翻案而接受了絞刑。在行刑的前一刻,凱西將小金的眼鏡交到她手中,莎瑪才確信兒子已經完成了手術,內心獲得短暫的喜悅,卻也只能含恨地接受絞刑。

◎ 賞析

   曾以「破浪而出(Breaking the Waves)」獲得四十九屆坎城影展評審團大獎的大導演拉斯.馮.提爾在1995年3月13日與另一名導演湯姆斯.溫特保(Thomas Vinterberg)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簽署了「逗馬宣言(Dogma 95)」,針對了當時全世界拍片的風格與模式提出其反潮流的新概念。

  「在黑暗中漫舞」是拉斯在2000年再度揚威國際的作品,在五十三屆坎城影展中不但勇奪最佳影片金棕櫚獎,也使得冰島藉的女歌手碧玉因演莎瑪一角而獲得最佳女主角。

  依循著逗馬十誡的拍片宗旨與手法,不打特殊燈光的禁忌使得某些畫面顯得粗糙灰暗;堅持不用腳架的拍攝手法更讓鏡頭畫面晃動不已,卻也因此透過即時的靈活運鏡而使得鏡頭與角色的表情甚至心靈更加相融而動人。

  原本希望能演出完整的歌舞劇的碧玉,雖然在本片中以「真善美」的歌舞劇作為倂線的題材,卻也在導演設計的幾場歌舞劇中完成她的心願。

   在某種層面而言,這部影片多少是帶著對美國這個資本主義的國度有所批判與微詞的,但這樣的譴責卻也透露著多少的矛盾。因為莎瑪千方百計移民到美國並在工 廠努力工作存錢,這表示了美國有著她的故國捷克趕不上的地方。而使得莎瑪落入了監獄甚至最後接受絞刑而亡,根本的源頭卻是房東比爾的太太琳達。

  琳達喜歡揮霍,莎瑪曾在她家吃過以前只能在電影中看得到的巧克力,在表相慾望的滿足下竟然是與資本主義某種程度的腐化有著連結。於是這樣的批判便落入了惡性循環的噩夢;當極欲尋求真相時,反而糢糊了事情的緣由。

  莎瑪以前看戲不喜歡「結局」,只一味地沉溺在過程中,確實精準地呈現她的性格與命運,而這份的逃避似乎早已注定,或許在某種潛意識中早已匯聚了死亡的不安。

   正因為她的弱視甚至逐漸步向失明之途,反而使她的心靈散發更熾熱的光芒與悸動。透過工廠有規律的機器運轉聲,她早已在腦海中建構了龐大的音律交响樂;也 使得出自內心的思緒藉著聲音及肢體的躍動傾洩出全然的奔放感性,這一切都能使她暫時遠離悲苦的人生與際遇,煩惱自然也在當下消失的無影無蹤。

   一開始似乎沒有任何人有著任何的惡毒思想,只因為琳達的揮霍與比爾的懦弱而逐漸使得周遭起了變化。正確地說應該是人性漸趨複雜之際,氛圍就會顯得詭異而 混沌起來。莎瑪的執著使她寧可犧牲性命也必須拿回那筆錢,她知道目盲的悲痛,不願兒子步上她的後塵,而這一切正是她移居美國唯一的目的。

   失去了那筆千辛萬苦才存下來的兩千多元,莎瑪在黑暗的世界中艱困地思索與掙扎;但比爾其實比她更為矛盾痛苦,只是他的懦弱性格使得他在自責與矛盾中將莎 瑪拖下水,因為他必須將內心的不安轉移給這位目盲的房客,雖然他口頭上求她原諒,卻硬生生將她推入地獄的空間。比爾掏槍要莎瑪拿槍射殺他,有一部份是因自 責而有尋死的念頭;但更多的想法是陷莎瑪於不義,才能使他逃脫偷竊的罪名。但槍枝走火後,他的思緒卻又有了改變,死命抱著錢是寧死也要讓妻子留下這個當丈 夫的美好形象;卻唯有死無對證才不會洩露自己良心的不安。而莎瑪為了搶回那筆錢,身體逐漸被那份執著所催眠,於是比爾就這樣在她手上失去了性命。

   莎瑪被判死刑,但有翻案的機會;然而當莎瑪知道律師費用是以那筆兒子的手術費來支付時,莎瑪卻寧願放棄提出重審的機會。這一段落的情結也著實對美國的司 法再度嘲弄一番。如果司法的審判是為了尋求公平與正義,那此刻莎瑪的遭遇應該如何解釋呢?剎那間,除了莎瑪,周遭的一切都變成扼殺她生命的劊子手,而一步 步走向死亡深淵的女人唯一掛念的卻只是兒子是否能如她所願到醫院完成手術。

   在面對死亡的前一刻,導演刻意將這段情節作了放大與詮釋,試圖在這種氛圍中搜尋那種受盡欺凌的委曲與悲鳴,並從而在當口下嚴厲地給了一個諷刺的映照。那 面飄揚在旗桿上的美國國旗在畫面中絕對令人更加忐忑與不安,也使得東歐的移民面相,在美國這個號稱天堂的國度中有了新的詮釋。

   透過導演的詮釋,莎瑪這個角色幾乎被放大到了極致。這固然有了更為紮實的詮釋,但無形中也削弱了其他角色的呈現。好比愛上莎瑪的傑夫就顯得平板,兒子小 金與莎瑪的互動也略顯不足。這與拉斯的即興的拍攝手法以及讓莎瑪在演戲之前儘量與角色完全相融有著極大的關係,拉斯最後也承認,這部影片如果不是由碧玉飾 演,是絕對無法完成的,原因是拉斯與碧玉在共同創造這部影片的同時也都融入了自己的完全感情。

  擁護逗馬95的影片藝術呈現,雖然有著許多為人議論之處,卻也不能否定其接二連三的佳績。起碼這部影片就為我們作了最佳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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