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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0日 星期一

發條橘子(A Clockwork Orange)

導演:史坦利‧庫布里克(Stanley Kubrick)
主演:梅爾康‧麥德威(Malcolm McDowell)
   柏翠‧梅吉(Patrick Magee)
英國 / 1970年 / 105分 / 限制級
禮讚:第44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提名)
   第44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導演(提名)
   第44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改編劇本(提名)

亞歷克斯全身骨折,他在接受一連串心理測試後發現自己已經不再對性與暴力產生厭惡…

◎ 劇情簡介     

  阿歷士及死黨迪姆、彼得、喬治四人,在青少年時期,每天儘想一些詭異的事情,太閒就想要來點暴力,就算是老酒鬼,他們也不放過,只因看不順眼,於是將老人痛打一頓,他們驅車經過郊區一家寫著「家」的別墅,假借車禍要借電話,然後侵入作家弗蘭克的民宅,並強暴了他的妻子。
   
  阿歷士的父母根本無法管束兒子,每次都被他的謊言欺瞞。有時遇見放蕩女會玩個3P,但迪姆開始要挑戰阿歷士的領導地位,阿歷士為了鞏固自己的領導地位,於是突然出手攻擊,將迪姆擊落海裡。迪姆及其他二人敢怒不敢言,但在農場強暴一名婦女時,三人聯手擊倒阿歷士,以致阿歷士倒地不起。
   
  因女人傷勢過重而亡,阿歷士被判入獄十四年,獄卒對他極盡侮辱,甚至吐痰在他臉上,阿歷士敢怒不敢言。此時有一種「魯道維科技治療法」,由內務大臣提出。機靈的阿歷士決定將自己當白老鼠,於是他被送到一家醫院,接受打針並觀看所有犯罪影片,因針劑有催吐效用,於是阿歷士每想到要打人或犯罪,立刻會有嘔吐之感。在一次發表會後,阿歷士被釋放了。
   
  但阿歷士回家後發現,他家中的地位,已經被一名租屋男取代,他在家中已完全喪失位置。於是他欲靠自己獨立,但遇上過去的老酒鬼,糾團圍毆他,而警察趕來解圍,竟然是迪姆與彼得改行了,兩人又將他押至野外折磨一番,此時阿歷士好想要有一個「家」來安頓,正巧在不遠處就有一戶,正是第一次侵入的作家之屋,而此時作家之妻已經死亡,代之的是另一名身材魁武的「朱利安」,弗蘭克從報上認出阿歷士,遂用音樂折磨他,逼使阿歷士跳窗自殺。
   
  阿歷士命大並未死亡,此時內務大臣為了挽回自己的政策,遂來與阿歷士談判,希望能在媒體前擺出樣子讓記者拍照,同時由此而證明,這樣的成績是相當成功的。
   
  阿歷士其實也慢慢成長了,他漸漸脫離了過去稚嫩的想法,也趁這個機會讓自己變得更為踏實,同時也勇敢地去面對未來的一切。

◎ 劇情分析
   
  「發條橘子」是二十世紀最爭議的電影之一,它是美國導演史坦利‧庫布里克的代表作之一,他常年在英國拍攝電影,不僅從影片中,創作出屬於自己的風格與思考,本片更是他對英國整個社會未來,做出縝密的思考。
   
  事實上「發條橘子」是根據英國作家安東尼‧伯吉斯的同名小說改編,在美國放映被評為「X」級,也就是繼「午夜牛郎」後,第二部得到奧斯卡提名的「X」級電影。事後再經過第二次剪接,才使得「發條橘子」的評級改為了「R」級。而在英國也引發衛道之士大力抨擊,甚至指責英國境內好幾件的謀殺案,都因為是受到「發條橘子」的影響。
   
  雖然如此,但本片的成就非凡,不僅在全世界獲獎提名甚多,但到最後,均被認為「不具備說服力」,但卻無損於這部影片在世界影壇的地位。
   
  發條橘子的典故,是老倫敦人的比喻,指涉的是來形容奇怪的東西。意即把機械論道德觀,應用到甘甜多汁,活的有機體上。作者安東尼‧柏吉斯直觀的解釋是,片名所暗示的是,上了發條(機械的、人造的)的人(英文橘子與猩猩一詞相似)。
   
  某種層面而言,人類潛意識中,有著許多的暴力獸性,或許是因為道德與教育的約制,維持著應該有的規則,但並不表示,這些黑色的元素是不存在的。
   
  阿歷士常常說:因為太閒,便想來一點暴力。這是道德與法治脫序之後引發的問題,於是他們肆無忌憚地破壞、甚至搶劫輪暴。這些最不值得鼓勵的行為,就成了他們這群狐群狗黨的生活目標,甚至最終還得像猴子那樣,要爭取猴王的位階。
   
  阿歷士入獄後,接受一種新式療法的過程,是相當有趣的。這好比政府有時聽從一些專家學者的建議,提出了一些屬於他們理論的產物,而將之應用到政策上來。看似言之有理的政策,實際上卻依然有著許多缺失。阿歷士答應參加實驗,因為他是功利主義及機會主義者,除了參與之外,阿歷士是再也沒有機會,尋求到出獄的機會。
   
  一個人的行為,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從事,必然產生厭倦,如一再做愛、一再吃喜歡的龍蝦美食,這一定會使得原本喜歡的事物,變得令人厭煩,此時若在訓練期間,偷偷放置(或打針)嘔吐劑,這兩者必然會被聯想在一起,於是人格有缺失的阿歷士,每當想到要強暴女人或欲動武時,必然產生嘔吐感,於是阿歷士就這樣被宣布治癒了。
   
  阿歷士表相上,已經成為符合社會需求的人,算得上是社會上的好人了,但這個好人,卻無法在社會上占有一席之地,面對以前他所施暴的人,無法抵抗或防衛他們的報復。就連老醉鬼糾眾群毆,這也會使得阿歷士幾乎喪命。而以前的手下迪姆和彼得,此時已變成警察,而他們兩人因有國家賦予的維持秩序使命,順理成章地凌辱阿歷士。這些其實都是編導在這方面的諷刺。
   
  阿歷士連自己家中的位子都不見了,這是極端的象徵,因為他已經喪失原有的個性,那就必須產生另一種自我,而這個自我,卻逐漸在自我矛盾中,喪失了該有的生命動力以及認知。
   
  阿歷士最想找到的是「家」。這自然強調人性本質上最大的依尋是「家」,但他此刻卻已失去家的位置,反而在表相的「家」企圖尋求位階。但卻找回當年弗蘭克的家,阿歷士以為,當年他蒙面必然不會被認出,但弗蘭克卻從阿歷士出獄的新聞中,知道他的長相,於是他反而以音樂凌辱他,阿歷士喜歡貝多芬,但若放置不相同的情境,而傾聽音樂,他會因想嘔吐而導致最後想跳樓自殺。
   
  阿歷士命不該絕,於是他又成了政府的一顆棋子。內務大臣找他談判,只要他在記者面前跟他拍攝一些正面的相片,這樣便能說服社會,他政策成功之處,由此也顯示了,這個政府的無能與說謊。
   
  原著小說是有第三章節,敘述阿歷士最終在成長之後,會回歸到社會成為其中一份子,美國的版本,卻將這個段落刪掉了,為此導演甚為生氣,也產生了一些爭議。因為這無法去呈現,他真正的創意與精神之所在。
   
  台灣在這部影片採取的是禁片,除了片中的暴力及輪暴鏡頭之外,最重要的是,無法苟同片中對政府的揶揄及諷刺。
   
  原著安東尼吉伯斯曾對本片說過下列的話:人被賦予了自由意志,可由此來選擇善惡,只能行善或只能做惡之人,就成了發條橘子。也就是說,外表是有機物,只有可愛的色彩與汁液,實際上僅僅是發條玩具,由著上帝、魔鬼或無所不能的國家來操縱,而這個國家日益取代了前兩者。徹底善與徹底惡一樣沒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的選擇權。而惡必須與善共存,以便道德選擇權的行使。
   
  小說原著中,其實也是一個人的成長過程。全書分為二十一章節,二十一這個數字有成長的意思,但美國出版社卻拿掉了第二十一章,這使得原本的作者思維全面瓦解。這也是為何,安東尼吉伯斯曾說:他不僅耿耿於懷,甚至他表示,若能與發條橘子斷絕關係,他也是樂意的。
   
  因為批判而成就這部影片,但也因為批判,而使得許多政府對他敬而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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